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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林长制赋能花园湖湿地保护修复



  水清岸绿,美景如画。生活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花园湖周边的居民发现,花园湖一年一变样、四季各不同。特别是今年以来,还在湖面看到了东方白鹳、小天鹅、白琵鹭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凤阳县林业局局长张守鹏表示,花园湖的改变林长制功不可没。近年来,全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县级林长通过召开林长会、环委会、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规范河蚌珍珠养殖推进会等,持续部署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出台文件明确将全县16.1万亩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516名三级林长和269名护林员网格责任区,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河(湖)长制年度考核。
  为进一步压实林长制责任,县级总林长多次到花园湖省级重要湿地开展巡林(湿)检查督查,分管副总林长召开湿地保护专题会并现场督导问题整改。县林长办、河(湖)长办下发提示单等,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巡查。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花园湖岸线专项巡查,规范河蚌珍珠等水产养殖。
  县政府成立退网还湖工作领导小组,拆除围网28万米、清理生产船400只、安置渔民190户、还湖面积2.4万亩。县连丰公司负责花园湖经营管理,实行“人放天养”,解决周边群众29人就业,花园湖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地表水三类以上,湿地生态产品价值不断显现。
  凤阳专门编制《安徽花园湖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修订《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花园湖等7处湿地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市、县两级政府先后发布“两湖四库”一般湿地名录,并将其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举办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社区培训,发放宣传册560册、制作横幅43条、竖立29块保护标志牌,完成花园湖省级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勘界项目。目前,全县湿地保护率55.64%。
  据了解,为确保一湖清水惠泽凤阳,县里每年都会开展科普活动以及湿地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持续加强对乡、村级林长和相关职能单位人员、护林员、水产养殖户等普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湿地管护能力。
  凤阳将持续多措并举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宣传教育,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质量,保护湿地资源。(王桂林)
中国绿色时报  2025-05-20

关键词 湿地保护  花园湖  安徽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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