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9月12日报道 黑龙江省伊春市首届小兴安岭笃斯越橘节8月4日开幕。伊春市政府决定, 以后将每年举办一次, 以强化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这是继2003年以来, 伊春市提出停伐红松、保护林蛙之后, 开展的第三个保护生态战役。
笃斯越橘是典型的湿地植被, 在保持水土、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上具有重要作用。笃斯越橘浆果除可鲜食外, 还可制成酒、果酱、饮料和罐头。
伊春林区笃斯越橘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林业局和嘉荫县施业区内, 面积为2.4万公顷, 年产浆果1000吨。
据了解, 目前伊春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特别是笃斯越橘在无节制和非正常采集的情况下, 面积正在逐年递减。
为加强对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伊春市日前筹备成立了笃斯越橘保护协会, 研究起草了《伊春市加强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伊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办法》就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采集承包形式、基地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 并以市长二号令的形式向全市发布。
《办法》规定, 凡在伊春林区从事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培育和采集、利用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办法》所指的野生浆果资源, 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野生浆果, 包括笃斯越橘、蓝靛果忍冬、狗枣猕猴桃、山葡萄等。伊春市资源林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施业区内的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县(市、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保护管理工作。
笃斯越橘的保护和利用要坚持采集与培育相结合, 做到扩大种群, 提高品质, 永续利用。每年8月2日~8日为小兴安岭笃斯越橘节。笃斯越橘采集期从8月2日开始, 特殊年份采摘时间的变更由市政府决定并公布。
《办法》要求适时开展资源调查, 建立资源档案, 鼓励和支持对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培育、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在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集中分布区域, 建立引种、培育科研基地, 实行重点保护。合理划定采集区和禁采区, 对采集区实行承包采集经营, 承包采集经营区的区划要考虑现地的完整性, 以自然区划为主, 一个承包采集经营区不能跨越两个林班。每个承包采集经营区的面积以10~20公顷为宜, 承包采集经营区之间要设立界桩、标牌, 标明承包采集经营区编号、承包人、承包面积、承包期限等内容。各地应将调查区划后的承包采集经营区在林场(所)张榜公告, 并提供信息查询, 承包人应以林场(所)职工为主, 对地处偏远、农林交错地区的野生浆果资源, 允许当地农民参与承包采集经营。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承包期限为5年, 第一个承包期结束后, 经有关部门审核确定资源得到有效增长、经营状况良好的原承包人, 可优先续签第二轮承包合同或返还承包保证金。
《办法》明确, 各地林场(所)负责监督承包人在承包采集经营区内的采集经营行为, 并对承包采集经营区笃斯越橘资源状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各地要开展保秋护秋行动, 从严打击各种非法采集、乱抢乱采笃斯越橘等野生浆果资源的行为, 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掠青、越界采集或从事其他破坏资源性行为的, 取消其承包资格, 造成的损失在承包保证金扣除, 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责任。
短评: 大处谋划 小处着手
焦玉海
生态保护是一个大命题, 从来不缺口号, 缺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伊春2003年就提出了建成世界级森林公园, 还世界一个生态恢复良好且富饶美丽的小兴安岭的生态大构想。构想提出了, 还要看如何行动——停伐红松、保护林蛙, 直到现在保护笃斯越橘等浆果资源, 伊春一步一个脚印, 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实践着自己的生态构想, 践行着自己的生态承诺。
这种行动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如果仅仅是保护一种植物、一个物种, 则不能承担起生态保护的巨大使命; 如果要在很短时间内, 让所有物种都得到很好的保护, 不现实, 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伊春从一个个物种开始, 从大处着眼, 从小处着手, 循序渐进, 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去打, 用不断积累的点点滴滴成果, 支撑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大命题。
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 才能将生态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绿色时报)
关键词 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