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8月9日讯 8月2日,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江苏省林业局副局长王德平带队到宝应湖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扬州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全程陪同。
张新民一行先后参观了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水杉涵养林、青少年教育基地、核心保育区白鹿岛, 对公园开展水杉林树干种植铁皮石斛试验赞不绝口, 希望湿地公园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张新明在考察湿地公园核心保育区时指出, 湿地对于调节生态平衡、维护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制定全省湿地保护条例, 将极大地促进全省湿地保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湿地管理主体要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 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林业局 2016-8-9
关键词 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