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7日讯 今年以来, 隆化县采取“引龙头破解卖果难题、建基地制定优惠政策”等有力措施, 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了老果园改造暨精品山楂基地建设热潮。目前, 林业系统百余名技术人员纷纷下基层, 调查各村老果园经营现状, 并进行技术指导、准备各种改造物资, 力争到2011年完成8万亩山楂基地建设。
2006年,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壮大龙头企业, 振兴山楂产业”的总体路线, 经过两年的努力, 同汇源集团签订了投资2亿元的食品水果综合加工项目。今年, 汇源集团将在中关镇建设年产5000吨果浆生产线和年产10000吨水果罐头生产线、山楂核油提取车间、活性炭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生产设施和研发中心、质检中心等办公设施。项目达产后, 预计年可实现产值2亿元、税金2000万元, 辐射带动8万果农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为实现建设8万亩山楂基地的目标, 给企业提供充足稳定的货源,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九项鼓励果农进行老果园改造的优惠政策。一是县财政预算拨出专项资金, 为山楂基地建设项目的启动提供资金扶持。二是水利部门、农业开发部门切出部分水利项目投资, 解决果园水利配套问题。三是林业部门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经果林工程50资金用于山楂基地建设。四是水利部门将小流域治理工程向山楂基地建设项目倾斜, 促进老果园更新改造的地下管理。五是建立山楂生产财政贴息贷款制度, 对规模较大的山楂园由财政贴息, 申请生产贷款, 解决因缺少资金先期投入不足的问题。六是对需要就地嫁接的山楂园, 由县林业部门按标准对种穗及嫁接费用进行资金补助。七是对补植和新建的山楂园, 面积在10亩以上的, 经林业部门实地验收, 整地合格的, 无偿提供苗木。八是对5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山楂园, 由县水利部门无偿安排水利上山设备。九是对成立山楂生产合作社, 管辖规模达到200亩以上, 正常运行满一年的, 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 用于合作社经营管理。
(河北省林业局) 2009-4-27
关键词 经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