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完成公益林管护任务,2015年9月10日至16日,省林业厅和财政厅考核检查组到我县开展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工作。
考核检查组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在县级自评、市级抽查的基础上,采用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以及林权权利人和实地核实调查四种检查方法,对我县的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详实调查,评定考核得分。
通过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对补偿资金的投入、实施过程、产出及效果进行核实评价,客观反映景东县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任务、资金及责任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达到“管好公益林和用好补偿金”的要求。
刀永思 王德平 云南省景东县林业局 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