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sjly202400044
日期 20240425
标题 动荡时期的欧洲木材供应
年份 2024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国别/机构 欧洲
作者 陈玉洁、赵丹
关键词 欧洲 木材供应 联合国粮农组织 森林合作团队 气候变化 因素
主要内容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等组织发布的报告,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和经验表明,欧洲的森林正受到气候变化的强烈影响;气候变化对森林健康、生产力以及提供包括木材供应在内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产生深远影响;对木材产业具有重大商业价值的树种正受到极端干旱事件、树皮甲虫侵袭以及频繁且更为强烈的热浪和野火等自然干扰的显著影响。对此,近年来,林业科研人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从环境条件变化、物种组成、受干扰影响的敏感性等方面对21世纪末的欧洲森林状况进行了预测。不过,当前的研究主要关注气候变化引发的生态后果,并集中探讨开发有助于构建韧性森林、保障木材产业资源供应以及社会需要的其他生态服务和产品的森林经营策略。然而,除此之外,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森林和林地权属、人口发展状况、地缘政治发展态势、土地利用变化、市场趋势、森林所有者的经营行为、产业技术革新等也是重要影响因子,亟需给予关注。鉴于此,“森林合作团队”对这些涉及木材供应的广泛因素及其分散在不同学科文献中的广泛知识信息进行了汇编、总结和分析,以此为据构建了未来可能发生的3种情景,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建议。
一、影响欧洲木材供应的主要因素
1.环境因素
森林适应气候变化所需时间之长与当前环境模式变化速度之快之间的矛盾严重阻碍欧洲森林未来可持续供应木材及其衍生产品的能力。根据当前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构建的预测情景,未来几十年内,欧洲的气温将上升1℃(北欧)至3℃(中欧、南欧);在排放更加密集的情景下,预计气温将上升2℃(西北欧)至5℃(中欧、南欧、东欧)。尽管温度变化趋势在各种气候情景中是一致的,但降水量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例如,预计北欧、西欧的降水量每年可能增加约100mm,而中欧、南欧和东欧在本世纪后半叶的降水量预计每年会减少多达400mm。
这些气候变化可能会对树木生长和生产力、树木再生和死亡率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对于山区和高纬度地区而言,温度是一个限制因素,所以这些未来的气候变化可能对森林生长有益。但在水资源作为限制因素的地方,温度的升高会加剧对树木生长的负面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将比缓慢变化更加剧烈。此外,自然灾害(如风暴、火灾、干旱、昆虫、病原体)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的增加将导致树木的突然死亡,这将改变森林结构并触发森林演替过程的转变,而且或将严重影响森林供应木材和其他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力。
在过去几十年中,尽管木材采伐量增加,但许多欧洲地区的森林面积和活立木蓄积量都有所增加。二氧化碳浓度、氮沉降、有利的温度条件以及北欧和其他一些山区森林经营的协同效应促进了某些地区的生长率提高,但同时火灾、风暴、干旱和病虫害等干扰在频率和强度上都有所增加。在气候变暖背景下,预计中欧、西欧和北欧的森林生产力将增加,但由于干扰的增加,这些生产力增益可能会丧失。同时,预计中欧东部,特别是南欧的森林生产力将下降,未来这些地区的林业发展受水资源限制、干旱和火灾的影响更大。如按极端情景预测,到本世纪末,欧洲范围内烧毁的森林面积将增加3倍,达到每年75万hm2。
根据不同的气候变化情景,橡树适生区域将从目前占森林总面积的11%增加到30~40%,而欧洲云杉的适生区域将减少约50%。人工移栽外来树种或许可以帮助维持森林生产力,但一些在人工林中使用的外来树种,如花旗松等,对环境条件也极为敏感。此外,一项涵盖2000万hm2森林的模拟研究表明,如果气候变暖与水资源减少同时发生,预计在本世纪后半叶,中欧森林将受到极其剧烈的气候变化影响。由欧洲云杉、欧洲山毛榉和欧洲赤松组成的林分面对干旱加剧会出现树木死亡率增加的情况,被认为属于气候脆弱型。
2.政策因素
全球、欧洲和各国的政策及法律框架可能仍将成为影响未来森林经营的主要因素,并因此决定未来木材供应和林业生物质能源利用的发展。由于某些全球性、泛欧洲、欧盟内部或国家层面的林业政策目标和措施工具相互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欧洲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政策和制度框架可能仍会出现相互悖反、相互矛盾的特点。
在全球和泛欧洲层面,包括联合国森林论坛和欧洲森林等已经制定了非法律约束性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标准和指标,强调发展多用途森林。这些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软法”政策已经实施,但对森林经营的实际效果尚不明确。
欧盟已经制定了几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非法律约束力的关于自然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管政策。例如,《欧盟2030生物多样性战略》《2030年欧盟森林战略》《欧盟栖息地指令》《鸟类指令》《欧盟自然恢复法(草案)》和《欧盟零毁林法案》等,以推动革新各国森林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包括推行以森林“保留地”为主的政策和经营实践,加强保护原始森林和无论是否属于欧洲保护区网络Natura 2000的保护区内的森林,开展近自然森林经营、避免皆伐以及促进生物多样性友好的造林和再造林等。此外,也制定了与此相关的欧盟气候政策,如《欧洲绿色新政》等,以促使各国支持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加森林碳汇甚至已伐木材产品中的碳汇。在所有欧盟地区,这些环境政策对森林经营的影响可能会转化为对木材供应源头林区的限制,并且由于禁止或避免对针叶纯林进行皆伐,会导致针叶树种软木供应减少,而加大近自然森林经营支 持力度,会更有利于混交林中的硬木树种。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建筑用材、能源用材、木材产品碳汇以及生物经济发展的补贴政策或市场监管政策,如《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欧盟生物经济战略》《欧盟农村发展法规》和《欧盟木材法案》等,这些政策有些内容可能会与上文所提政策产生冲突。
在国家层面,各国的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关注的森林经营重点不一致。例如,北欧和东欧在其政策中关注生物质能源、碳汇林业和恒产林业;中欧关注多用途林业;西欧和南欧则关注碳汇林经营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欧盟层面和各国层面以及各国之间的政策重点和权衡不一致,有的关注木材生产,有的则关注森林保护。这些纵向或横向的政策权衡可能会导致法律上出现不确定性和政策之间相互冲突,将影响欧洲未来的木材供应。
3.森林权属、社会经济和地缘政治因素
森林所有权、土地所有者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地缘政治发展对欧洲木材供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欧洲各地区森林所有权存在差异,但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私有林的比例已经增加。同时,私有林主的特点也一直在变化,体现在有别于传统的、迁居城市、不作为或长期在外的私有林主比例不断增长,这反映了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等总体人口发展趋势。这些森林所有权的变化对木材供应构成了挑战。欧盟人口增长停滞,加上许多成员国预计的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总人口下降以及高度城市化的社会发展,可能会导致对森林产品的需求降低,并导致劳动力减少。这些变化影响了私有林主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应对政策变化、市场发展和气候变化的举措。重要的是,木材采伐和利润最大化并不是许多森林所有者的唯一动机甚至不是主要动机,因此也不是他们开展经营管理的主要目标,个人原因和社会因素往往比经济合理性更具有推动作用。这些社会经济发展动因导致森林所有者对向市场供应木材的兴趣或能力减退。
地缘政治因素包括欧洲内部的冲突、欧盟与金砖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紧张,再加上新冠疫情引发的负面社会经济影响,强化了供应链从全球向区域转移的新趋势。由于欧盟和其他地区自给自足的政治意愿日益强烈,这一趋势可能还会持续下去。供应链的区块化将严重影响欧盟林业行业,特别是对木材采购和进入不断增长的出口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如果因俄乌地缘政治事件引发的对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进口木材商品实施的经济制裁持续下去,欧盟市场上木材供需之间的缺口将进一步加大。最后,由于对俄罗斯碳氢化合物的制裁和北溪天然气管道的破坏,电价上涨将使能源密集型的欧洲木材产业竞争力下降。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对木材资源的争夺将增加,能源部门的政策举措,如“为欧盟重新供能(REPowerEU)”计划还会进一步激化这种竞争。
4.技术和市场因素
全球对于各种寿命长度的木基产品需求持续增长,未来的木材流动高度依赖于全球市场的需求,而欧洲木材产业的技术发展是向循环生物经济过渡的关键驱动力。
技术创新包括高附加值纤维技术和新的木基材料和化学品,如建筑材料、纺织品、生物燃料、包装材料、生物基塑料和平台化学品。这些新兴的木基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对特定树种的依存度较小,可以使用多种类型的木材进行生产。欧洲森林工业目前正在大力投资新技术研发与创新,并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旨在创建以可持续利用木材及其产品为特点的新价值链,为木材行业创造巨大附加值。
在未来的几十年中,高质量木质生物质的充足供应、可持续利用和高效物流将是木材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可以预见,随着新旧价值链对原材料供应的需求日益增长,它们之间将会出现激烈竞争,将会需要提高基础设施和物流方式效率,促进产品和服务高效创新,加快加工制造技术研发,实现对木材资源的全面和循环利用。
二、欧洲森林的未来3种情景
在梳理分析上述四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报告构建了欧洲森林面临的3种未来情景。
情景一:环境可持续性优先
在一个环境意识增强、老龄化、发展放缓和城市化的社会的支持下,世界正转向环境可持续性、低物质增长和低资源与能源消耗的模式。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后,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低,导致欧洲气温上升幅度降至1℃~2℃,欧盟和各国森林保护和气候政策目标得以优先实施,所有森林的30%得到有效保护,包括10%的严格保护森林区域。同时,原始森林被全面禁止皆伐,实现近自然森林经营,以及到2030—2050年在剩余70%的森林区域进行生物多样性友好的补植造林。通过森林固碳、减少用于材料和生物能源用途的木材采伐以及支持气候适应性混交林和阔叶林建设等措施,实现了生物多样性友好的气候政策目标,即到2030年减少55%的碳排放,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净零)。
在具有城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不积极(非传统)私有林主以及遵守法律的公共森林管理者的推动下,可用于木材供应的森林区域减少,针叶纯林的软木份额减少,而来自混交林或阔叶林的硬木份额增加。由于俄罗斯和热带地区的木材出口重新定向到中国,木质生物质的进口受到限制,随着全球转向自给自足和就近采购,加上木材资源稀缺,促使高效、分级使用木质生物质快速发展,同时增加利用国内生产的硬木。
情景二:生物经济得以发展
在全球层面,民族主义、竞争力、安全问题和区域冲突促使各国将政策重点转向国家和区域能源、食品和生物质安全,对包括毁林和森林退化在内的全球环境政策问题减少关注。高收入国家的人口增长较低,而中低收入国家人口增长较高。全球排放量在2040年左右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中等程度的全球变暖导致北欧、西欧气温上升2℃,年降水量增加100mm,中欧、南欧、东欧气温上升2℃~3℃,年降水量减少400mm。尽管森林保护和气候政策在欧盟层面仍然是优先事项,但在国家层面,以木材为重点的生物经济以及气候和生物能源政策被优先实施。气候变化和政策的综合效应导致中欧、南欧、东欧地区低产阔叶林面积扩张,以及北欧、西欧地区的速生针叶林面积增加。在欧盟对绿色经济的政治倡导下,以及增加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的背景下,经过几年的区域竞争后,通过知识、创新和投资激励欧洲的循环和可持续林业生物经济。林业、木材、木材基材料、可再生能源、新型纺织品、食品添加剂、化学品、制药、化妆品和其他新兴工业共同致力于包括初级和次级木质生物质等在内的高价值利用。
情景三:化石经济优先
通过密集的化石能源和资源利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到210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急剧上升,欧洲气温上升在2~3℃(北欧、西欧)和3~5℃(中欧、南欧、东欧)之间。尽管一些欧洲地区(北欧、中欧)因气候变暖而出现有利的生长条件,但频繁的极端天气事件和自然灾害导致森林结构发生突变。橡树占据30%~40%的森林总面积,而针叶树种(如云杉)的面积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50%。
欧盟和各国森林政策的不一致导致无法解决森林保护和木材利用之间的矛盾。与发展中国家人口不断增长不同,欧洲的人口增长停滞、老龄化和城市化对劳动力(农村)和私有林主采伐木材的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在俄罗斯和热带地区的木材出口被重新定向到中国之后,木材进口减少。这些趋势阻碍了循环生物经济的发展,并对欧盟内部的软木供应提出了严重挑战,除非抢救性采伐可增加部分中短期木材供应。此外,能源价格的上涨进一步降低了那些不产生大量可用于能源的副流产品的能源密集型森林工业的盈利能力。最终后果是欧洲木材产业的衰退,一些厂家减少生产,而其他一些则搬迁或关闭。
三、应对措施建议
上述3种情景较有可能以混合形式在未来实际发生。为此,结合2023年6月“森林合作团队”平台举行的产政研研讨会,本报告针对森林工业、私有林主和公共森林管理者、森林政策制定者等利益相关群体研提了以下应对措施建议:
1.木材产业措施
(1)发展高端技术:1)投资高附加值纤维技术,开发多样化的新型木材及木基材料;2)开发新的联合生产模式,提高能源和其他材料的利用效率;3)投资并应用灵活的工艺转化技术;4)加强创建从源头到市场的完整价值链;5)通过定制解决方案,充分发挥信息和通信技术工具的优势;6)建立风险共担和长期投资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2)提高物流周转效率:1)摆脱目前对软木高依赖的局面,短期内至少增加3种树种,实现木材供应来源的多元化,以应对气候变化影响;2)设定新目标,监测和分析2030年及以后木材供应变化趋势;3)测算并明确欧洲的人均木材消费量,做好适应性规划;4)将使用过以及未充分利用的木材纳入供给端,以扩大原料来源,同时开发新的废旧材料回收和分类利用供应链。
2.森林经营措施
(1)向适应气候变化的森林经营转变:1)推广混交林和林分结构多样化的森林经营,包括开展天然更新和协助进行适应未来气候变化的物种迁移;2)减少对气候敏感的挪威云杉的种植比例,将缩短轮作期作为短期策略;3)寻求资金支持,用于干扰后的森林恢复和保护;4)加大对森林遗传学和森林培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深入开发适应气候变化的乡土树种;5)扩大试验种植规模,以种植更多抗旱性替代树种。
(2)加强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与行业伙伴的联系:1)加强对木材采伐和森林经营的监测和规划;2)开发更具韧性的木材供应链体系,以适应气候驱动的干扰;3)整合和管理伙伴关系,以解决森林所有权分散问题;4)加强森林所有者与行业伙伴之间的合作,以适应木材采伐量的波动性;5)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宣传,缩小城乡差距。
3.政策措施
在各政策层面倡导积极应对木材供应挑战,包括全球、欧盟和国家层面。
(1)全球层面可采取的措施包括:1)通过政府组织加强国际和跨部门合作;2)促进相关森林议题的研究和知识共享;3)支持科研与政策相衔接,为决策者提供坚实的科学知识。
(2)欧洲层面可采取的措施包括:1)协调和统一欧盟的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的一致性;2)支持和鼓励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实践;3)通过宣传活动和教育项目,推广循环生物经济;4)继续规范和支持木材市场,促进木材可持续利用;5)制定战略计划以增强欧洲森林的韧性;6)在欧盟推广稳健、多元化的原料采购策略,并寻求进入增量市场的机会。
(3)国家层面可采取的措施包括:1)实施能够吸引和激励私有林所有者参与的举措;2)通过制定针对性政策,应对与森林所有权相关的人口挑战;3)制定策略,减轻能源部门转型对木材供应的影响;4)多元化木材供应来源,降低对从贸易限制地区进口的依赖;5)引入有针对性的财政激励措施,鼓励行业投资于可持续循环经济;6)投资于跨学科和多学科的科学研究和创新。
4.合作措施
各国以及部门间应加强合作、知识交流和沟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跨学科合作,推动实现与林业相关的各部门的共同目标。
(2)促进泛欧和全球范围内的跨国合作,在各国间交流知识并分享最佳实践经验。
(3)加强木材产业内的跨部门合作,同时加强部门间与其他行业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性,从而形成一揽子强而有力的响应举措。
(4)扩大教育和推广服务,为未来行业发展做好准备,并吸引年轻人参与。
(5)进一步加强森林部门内外部的沟通,提高响应措施的效率,推动气候适应策略落地。(陈玉洁 赵丹)
资料来源 世界林草动态,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