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优,则林草盛。
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征程上,林草种苗是扩绿、兴绿的基石,在大规模国土绿化、荒漠化综合防治、“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等方面起到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2024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聚焦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种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打赢“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种苗保障攻坚战,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优化供需信息服务,加强质量监管,推动林草种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北”工程种苗保障扎实有力
2024年是“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三北”工程区累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5700万亩,沙区生态状况持续改善。良好开局的战果离不开林草种苗的坚实保障。
2024年,国家林草局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三北”工程种苗保供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三北”工程种苗、稻草等治沙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种苗、稻草等治沙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深入实施《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国有林场建设保障性苗圃,提升乡土树种苗木供给能力和水平。目前,三北地区已开工建设58个保障性苗圃,新增育苗面积2.3万亩。
加强种苗供需对接和余缺调剂,组织召开“三北”工程种苗等物资供需对接会。编制发布了《2025年度“三北”工程苗木供需分析报告》《2025年度“三北”工程草种供需分析报告》《“三北”工程苗木价格指数运行分析解读》,公布了“三北”工程苗源信息、林草良种推荐目录,指导各地在项目设计和工程造林及施工时优先选用适宜当地种植的林草良种和当地苗圃供应充足的苗木,并引导各地合理安排种苗生产。
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有效缓解了部分树种苗木区域性供给不足问题,有力保障了“三北”工程种苗供应质优、价稳、量足。
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完善
2024年,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稳步推进,已有11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普查任务。“一主六分”的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总体布局全面完成,初步构建起国家和省两级,原地、异地和设施保存3种方式相结合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深入实施《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基本建立起林草种质资源汇交保存机制,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新疆分库、湖南分库累计接收各地汇交的种子12115份、DNA材料22134份、标本22301份,软枣猕猴桃、秤锤树、青檀、野玫瑰、新疆丽豆、鹿草、红景天等我国特有及珍稀林草种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全面推进林草良种化进程
种苗是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芯片”。它们不仅是绿色发展的起点,更是生态安全的根基,关系着美丽中国的未来。
2024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林木良种23个、草品种14个,8个草品种完成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顺利出站。
实践证明,林草良种的产量、品质、抗性等明显优于普通品种。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还持续开展林木良种基地树种品种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作,调减杉木、马尾松、樟子松等树种良种产能,加大木荷、水曲柳、楠木、栎树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母树林和种子园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耐干旱、耐盐碱、耐瘠薄树种草种的品种审定力度,推动更多产量更高、品质更优、抗逆性更强、适应性更广的林草良种应用于生产,满足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质量提升等多样化需求。
加强监管确保用种用苗安全
2024年,以“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种用苗为重点,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组织国家级林草种苗质量检验中心对“三北”工程区内有关省份造林种草项目使用的草种和苗木质量进行抽检,保障了“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种用苗安全。
同时,加大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查处力度。2024年,全国共查处林草种苗违法案件126件,罚没金额70余万元。深入推进林草种苗类行政许可改革,将进出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内资源采集采伐审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3个林草种苗类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实施,并对受委托机关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及监督。加强种苗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3个省份的5家企业开展了种苗许可事项的“双随机”抽查。
2025年是“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将继续锚定“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种用苗安全目标,进一步提升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育种创新能力、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监管能力,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呈现新亮点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绿色脊梁”。2024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增强碳汇能力等方面不懈探索,大力推进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在推动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协同开展防沙治沙、提升森林质量、发展绿色产业等方面呈现新亮点,书写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模式
2024年11月,国家林草局在湖南省郴州市西山国有林场举办了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国有林场等试点单位有效落实《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各地国有林场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创新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从规模到质量的绿色转型。全国国有林场进一步加强防火应急道路、管护用房、“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等保护设施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护,推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国有林场经营面积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森林蓄积量逐年提升。
建立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新格局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作为重点工作,以破除阻碍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重点,着力解决国有林场发展活力不足问题。
根据《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全国建设3种类型631个试点国有林场。北方地区国有林场聚焦“扩面增绿”,以“三北”工程建设和后期管护等为重点;南方地区国有林场聚焦“提质增效”,以服务提升集体林规模化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质量等为重点,推动形成国有林场主动融入、服务支撑林草重点领域的工作新格局。试点建设聚焦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打造了一批国有林场试点样板,带动全国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2024年,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组织开展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加强在浙江东方红林场、福建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山东原山林场开展的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同步推进地方自主开展试点,吉林省、湖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都出台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文件,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深化改革的新局面。
激发绿色发展新活力
国有林场是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主阵地。2024年,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调研,全面总结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主要问题。
各地着力植绿、护绿、扩绿、兴绿,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良好的森林生态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自然教育、种苗花卉等绿色产业,不断激发新活力,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注脚。
打造人才队伍新引擎
近年来,针对国有林场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的现实问题,各地积极落实“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国有林场担任场长助理。采取“订单式农科生”方式,加强国有林场人才储备。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训、定向就业”的方式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国有林场科技人员比重正逐年增加,在职职工平均年龄逐年降低。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将“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突出深化改革主线,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先锋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山绿、场活、业兴、人富,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让生态旅游和森林公园赋美人民生活
推进生态旅游、建设森林公园是践行“两山”理念、提高森林等自然资源多功能利用的有效途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丰富生态旅游产品,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推进生态旅游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1—10月,全国生态旅游游客量达到24.95亿人次,同比增长9.7%。
不断丰富生态旅游产品供给
河北坝上森林草原、江苏滨海湿地、四川大熊猫寻踪、西藏国道318、新疆阿勒泰千里画廊……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走进自然,享受生态之美。生态旅游已成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重要的绿色富民产业、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路径。
2024年,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以丰富生态旅游产品为主线,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生态旅游产品提质升级,推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推动森林步道建设,促进生态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旅游法》修订相关工作,参与相关研讨和调研。与发改、文旅、体育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业、户外运动发展和加强安全管理的政策。以标准体系建设引领生态旅游产品提质升级,指导召开生态旅游标委会年会,推动将《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规范》纳入生态旅游领域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研究,先后赴湖北、浙江、四川、黑龙江等地,深入调研生态旅游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指导举办两期生态旅游培训,邀请业内专家授课并组织经验交流,提高生态旅游管理者的能力。
国庆节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推出14条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涉及世界遗产、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国有林场等各类生态旅游地130余处,充分展示当地自然和人文特色,体现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或改革成果。特色生态旅游线路发布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力促进了地方生态旅游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求。
国家森林步道是通向自然的桥梁。国家林草局已先后推出3批12条国家森林步道,总里程约2.2万公里。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积极推进森林步道建设,积极争取将森林步道纳入促进旅游业、户外运动等发展的政策协同推进;推动将《国家森林步道建设技术标准》纳入林草工程建设领域标准体系。赴重庆参加大巴山森林康养步道现场推进会,指导贵州省林业局编制苗岭国家森林步道(贵州段)规划、江苏省林业局编制地方标准《森林步道建设规范》。指导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湖南等地积极推进森林步道建设。浙江大力推进古道保护利用,投入资金1.5亿元,修复古道总长度2000公里,沿着古道走进森林、走进大山的游客增加了20多倍。福建实施“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完成森林步道建设1480公里,以森林步道串联加强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古村落、古驿道等的联系。
下一步,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进一步丰富生态旅游产品供给,不断提升生态旅游的富民增收效果。
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的基本依据。有序推进总体规划审批工作是提升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管理成效的前提和保障。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专家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和支持。指导各地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制度建设,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系统推进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准备。赴北京、重庆等地讲解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有关要求。加快森林公园信息化建设,为提升编制质量和管理效率做好技术准备。
二是加快修订标准。随着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国家森林公园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行业标准。新规范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规定为基础,与《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衔接,在技术标准上要求更为明确,对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更具指导意义。
三是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筹建了国家级森林公园专家库,编印了专家工作手册,抽选专家赴6个省(区、市)参加1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组织国家级森林公园专家库专家座谈,统一思想认识,总结评审工作,提高总体规划专家评审环节质量。
下一阶段,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将着力规范总体规划审批,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提供坚实基础,努力写好生态旅游和森林公园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为美好生活添彩、为金山银山赋能,不断增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中国绿色时报 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