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969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积极探索建立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单位
福建省永泰县林业局
母体文献
绿色财会
年卷期
2006,(1)
页码
45-45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S759.2
关键词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生态公益林
财政补助资金
林地面积
县级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火灾
刑事案件
试点县
文摘内容
福建省永泰县有林地面积为242万亩。生态公益林界定面积106.6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44%。2002年永泰县被批准列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试点面积101.8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试点38.8万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试点63万亩。三年来,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认真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森林火灾明显减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生态公益林发生火灾、火警3起, 受害森林面积72亩, 与开展试点工作前相比, 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减少。二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盗砍滥伐生态公益林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年来.全县生态公益林区仅发生刑事案件1起.林政案件42起.且多为群众零星烧柴砍伐.林木损失数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