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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建立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编号 zgly00003969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积极探索建立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单位 福建省永泰县林业局 

母体文献 绿色财会 

年卷期 2006,(1)

页码 45-45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S759.2 

关键词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生态公益林  财政补助资金  林地面积  县级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火灾  刑事案件  试点县 

文摘内容 福建省永泰县有林地面积为242万亩。生态公益林界定面积106.6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44%。2002年永泰县被批准列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试点面积101.8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试点38.8万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试点63万亩。三年来,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认真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森林火灾明显减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生态公益林发生火灾、火警3起, 受害森林面积72亩, 与开展试点工作前相比, 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减少。二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盗砍滥伐生态公益林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年来.全县生态公益林区仅发生刑事案件1起.林政案件42起.且多为群众零星烧柴砍伐.林木损失数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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