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1283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美国从2006年1月起对导致过敏的食品要有标识
作者
席炎
母体文献
中国食品学报
年卷期
2006,6(1)
页码
451-452
年份
2006
分类号
TS202.3
S858.28
关键词
过敏现象
美国政府
食品
标识
致敏性
保护法
消费者
食用
乳类
坚果
文摘内容
美国约有2%的成人和5%的儿童食用某些食品后有过敏现象。在每年急救处置的约3万人中就有150人死亡。美国政府指出: 在导致过敏的食品中有90%是以下8种食品: 乳类、蛋类、鱼类、贝类、坚果、花生、小麦、大豆。在2004年的消费者保护法中提出: 从2006年1月起对致敏性食品有注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