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0049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设定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作者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四川省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610041
610041
610041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5年04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2.1
关键词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设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设定权限
防疫
监督机构
行政管理部门
不合法
人民政府
文摘内容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和形式作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设定 ,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即 ,符合规定的合法有效;不符合规定的 ,既不合法也是无效的。笔者拟从合法有效的角度对现行的动物防疫行政许可发表一己之见。1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及形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省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其他任何机关无论是国家某些特定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还是任何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都是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行政许可法》还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