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7053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射杀鬣羚和黑熊5名罪犯被判刑
作者单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母体文献
湖南农业
年卷期
2005,(7)
页码
26-26
年份
2005
分类号
Q959.838
D926.7
关键词
黑熊
鬣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濒危野生动物
罪犯
2005年
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重点保护
有期徒刑
5000
石门县
湖南省
文摘内容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对该县首例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团伙犯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2005年5月11日发生法律效力。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射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鬣羚、黑熊各1只的被告人唐汇兵、于祖均、包仁元、刘宗善、叶永红, 均被认定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 缓刑4年~2年, 并处罚金1万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