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347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特别重大森林火情4小时内须上报国务院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母体文献
支部生活: 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年卷期
2006,(3)
页码
44-44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S762.3
关键词
森林火灾
国务院
应急预案
森林面积
财产损失
控制线
威胁
出台
居民
境内
文摘内容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近正式出台。应急预案强调, 特别重大火情上报国务院, 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别重大火情包括: 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国外火场距我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 并对我境内森林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