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2367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九)
母体文献
江苏劳动保护
年卷期
2006,(6)
页码
16-17
年份
2006
分类号
X928
关键词
安全生产事故
风险抵押金制度
江苏省
生产经营单位
释义
道路交通运输
民用爆破器材
危险化学品
建筑施工
烟花爆竹
文摘内容
第三十五条 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性较大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