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2259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影响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
于丽颖
母体文献
合作经济与科技
年卷期
2006,(03S)
页码
67-67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0
F326.11
关键词
农业税减免
粮食主产区
农业税税率
减轻农民负担
改革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
粮食生产
地方财力
百分点
国务院
文摘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 2004年在吉林、黑龙江两个粮食主产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 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 并主要用于鼓励粮食生产; 其余地区总体上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视地方财力情况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