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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通告



编号 zgly000099088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通告

作者单位 张掖市人民政府 

母体文献 张掖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 2015(10)

页码 11

年份 2015 

关键词 空气质量  强制措施  供热锅炉  张政  浴炉  人民群众  投诉举报  道路硬化  追究刑事责任  限期改正 

文摘内容 张政发[2015]133号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严禁放火烧荒,违者由环卫、城管执法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二、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严禁在城区内使用经营性燃煤茶浴炉,严禁室外使用燃煤小火炉,违者由环保、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或强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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