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46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招待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后帐务处理的建议
作者
朱宏斌
作者单位
湖北省蕲春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1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31
关键词
会计帐务处理
管理费用
招待费用
业务招待费
销售净额
新会计制度
小型企业
营业外支出
林业科技推广
林木种苗
文摘内容
新的会计制度运行以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一定限额比例据实地列入“管理费用”。它表明企业业务的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可以计入企业当期的损益。但,它又有一个界限,即: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年销售额的5%0。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至50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3%0,全年销售净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0,超过一亿元以上的部分不能超过该部分的1灿。也就是说: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上述限量合理地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型企业,特别是县级及县以下的一些小型国营企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