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778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司机工伤的认定
母体文献
林业劳动安全
年卷期
1997年02期
年份
1997
分类号
X92
关键词
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
试行办法
犯罪行为
自伤行为
工伤认定
日常生产
劳动部
正常工作
文摘内容
劳动部办公厅1996年12月23日以劳办发[1996]271号文对司机工伤认定作了具体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所造成或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司机工伤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