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653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学习“一法一例”依法进行屠宰厂、肉联厂屠宰检疫
作者
林鸿恩
作者单位
吉林省辽源市动物检疫站!1362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9年04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生猪屠宰检疫
屠宰厂
《动物防疫法》
肉品品质检验
监督机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行政管理部门
传染性疾病
动物检疫员
寄生虫病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一样的,就是预防、控制、扑灭畜禽传染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这“一法一例’咱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由于规定的执法主体不同,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存在明显差异,各级人民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理解不同,更有甚者,个别决策者不顾法律法规对屠宰检疫权的明确界定,以言代法,有的地方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检疫;有的地方规定由屠宰厂、肉联厂自检;还有的地方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但检疫费要和屠宰厂、肉联厂按“三七”、“四六”、“五五”、“二八’等各种比例进行分成。现根据“一法一例”作如下探讨:《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