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5955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我国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的建设及其对贸易的影响
作者
许强
作者单位
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母体文献
植物检疫
年卷期
2009年S1期
年份
2009
分类号
S763
关键词
除害处理
进口木材
俄罗斯
进口原木
国家质检总局
处理技术
熏蒸处理
太仓港
贸易
国民经济建设
文摘内容
1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的概念2001年2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2号公告,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原木必须在国外去皮或作有效处理,否则不允许入境。当年6月份,上述部门又下发了国质检联43号文《关于执行2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规定在输出国检验检疫机构不健全或者除害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经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可在进口量较大的口岸设立“进境原木加工区”或“进境原木检疫区”,在区内进行原木粗加工、深加工或除害处理。这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概念雏形的首次提出。2002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国质检动函[2002]461号文《关于进口俄罗斯原木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