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809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以案说法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11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以案说法
被告人
县人民法院
绿化委员会
绿化费
水泥厂
强制执行
辰溪县
有期徒刑
森林防火
文摘内容
拒缴绿化费被强制执行●谢伯高近日,辰溪县人民法院对全县首例拒绝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行政案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华中水泥厂慑于法律的威严,自动履行了补缴以资代劳绿化费2万元的义务,使这一起拒缴绿化费长达6年之久的行政案件最终得以解决。湖南省华中水泥厂是一个原拥有1000余人的市直企业,自1997年以来,该厂既没有按照辰溪县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地域进行义务植树,亦不按规定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鉴于此,辰溪县绿化委员会于2003年6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生效后,华中水泥厂仍未缴纳绿化费。于是,辰溪县绿化委员会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