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69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江山市个体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兽医卫生管理
作者
姜松金
作者单位
浙江省江山市畜牧兽医站!3241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1年07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S851
关键词
肉制品加工
兽医卫生管理
浙江省江山市
检疫检验
《动物防疫法》
加工场
《动物防疫合格证》
监督检查
加工规模
加工车间
文摘内容
江山市自1986年以来肉制品加工企业迅猛发展,主要以加工咸腿、火腿、香肠为主,货源主要来自江西、湖南、江苏、四川、上海等地,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我市畜牧业生产的安全。为加强对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兽医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兽医卫生规程。1加工场(点)设施 设施必须符合兽医卫生要求:1.1加工场(点)的新建和改建必须向农业局申报,建好后应通过农业局验收,验收合格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1.2加工场(点)应建在距铁路、公路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取水和排水方便的城镇下风向处。1.3加工场(点)应设有入口消毒池、待加工车间、加工车间、高温处理间、成品贮藏间,仓库和各工作车间应有便于清洗、消毒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