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279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谨慎原则在内外资企业中的应用比较
作者
穆林娟
作者单位
北京轻工业学院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9年02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谨慎原则
内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
计提比例
商品削价准备金
加速折旧
计提坏账准备
经济环境
会计制度
文摘内容
1.存货变现损失准备。我国政策法规对内、外资企业存货变现损失准备的规定区别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计提范围,按规定内资企业中除商品流通企业可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外,其他企业(如工业企业)则不可以提取存货变现损失准备。而对外资企业计提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则没有行业限制;二是计提比例,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0.3%~0.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而我国价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商品、产成品、可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实际成本的,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损失计入本年销售成本,并同时作为存货变现损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