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5595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编制企业中期财务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
王存义
作者单位
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
母体文献
绿色财会
年卷期
2009年05期
年份
2009
分类号
F231.5
关键词
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所得税
会计年度
季节性
编制
中期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年度
确认
经营成果
文摘内容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其中,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所以,中期应是在这一会计年度以内,但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它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也可以是其他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期间。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编制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年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中期报告要求按合并基础来编制,但对于母公司单独报表的提供,则是“既不要求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