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672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涉林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6
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林木采伐许可证
立案标准
不移交刑事案件
情节严重
犯罪案件
司法机关
犯罪嫌疑
采伐限额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文摘内容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其中,涉及林业案件的主要内容有:(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林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树木,情节恶劣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