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8569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单位负责人如何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作者
黄峥
作者单位
广东省林业基金管理办公室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10)
页码
29-30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2.91
D922.26
关键词
会计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
《会计法》
职责
单位会计行为
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
会计资料
会计工作
文摘内容
在原《会计法》中,将会计责任主体落实在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身上,要求人人负责,其结果往往无人负责.为解决这些问题,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和假账屡禁不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