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9652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
赵巩玉
作者单位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母体文献
甘肃农业
年卷期
2006,(6)
页码
14-14
年份
2006
分类号
D920.0
关键词
社会问题
和谐
社会主义
法律
领导干部
科学内涵
民主法制
共产主义
精神生活
文摘内容
2005年2月19日,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 勾画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美前景, 为我们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我们认为法治的中国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制、安定秩序、诚信友爱的社会; 我们也可以说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秩序、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但是中国社会的现状产生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 主要有四个方面: (1)权利与权力之间表现出的不和谐。(2)资源的使用、分配不公平引起的不和谐, (3)由贫穷问题引发的不和谐。(四)社会精神生活中缺少信仰、习俗导致的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