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180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固定资产的处置及相关涉税业务的分析与处理
作者单位
森工集团总公司
森工集团总公司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3年07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F275.2
关键词
固定资产清理
债务重组收益
应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金
累计折旧
公允价值
销售不动产
文摘内容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调整产品结构、转变投资方向、盘活资产、偿还债务等方面考虑,需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抵债以筹集资金、清偿债务。在处置过程中,是否需要纳税、需要缴纳哪些税项以及如何正确计算等问题笔者谈几点认识。一、用固定资产偿还债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