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112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试论新《会计法》中的会计责任问题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牧工商联合总公司
哈尔滨理工大学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1年02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D922.26
关键词
新《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
会计责任
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
原始凭证
会计工作
经济业务
内部审计人员
文摘内容
为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新《会计法》在“总则”中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笔者认为,这一修订既反映了会计理论的要求,又适应了我国当前会计工作的现状,成为规范我国会计工作的有力武器。 会计的各项活动都体现为对会计信息的某种作用。当一项经济业务发生之后,首先需要获得原始凭证并向信息系统输入原始信息;之后,会计人员通过设置账户、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核算成本、编制会计报表、进行预算和决策管理,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类、处理和应用过程,经外部审计后最终形成向外界输出的反映单位各经济业务和经营成果的有用财务报告。 从会计信息系统过程我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