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2769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业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之我见
作者
李海峰
作者单位
安徽省林业厅
母体文献
安徽林业
年卷期
2001年04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D922.1
关键词
林业行政案件
当事人权益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权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他组织
文摘内容
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反映,实施行政处罚时,不知如何正确告知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具体表现为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怎样告知当事人在什么期限内通过何种途径获得救济,是告知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通常所说的“复议前置”,还是告知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进行选择申请期限依法又该如何确定并告知当事人翻看有关法津、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实让人非常迷惑,各有各的说法,令人无所适从,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是一个必须彻底解决的问题。因为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