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87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由一起盗伐林木案引出的思考
作者
浩淼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5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盗伐林木
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犯罪主体
滥用职权罪
司法解释
不予起诉
集体林
政治体制改革
林木采伐许可证
国有林
文摘内容
1998年2月14日,福建省周宁县某村村民魏裕留找到镇坪县华坪乡原乡长刘其平,联系在该乡办地板条加工厂一事。3月4日,党委书记唐德明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决定与魏裕留签订木材精加工承包合同,并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意采伐华坪乡东升村一块蓄积量达240立方米的林子,致使发生一起特大的盗伐林木案。事发后,镇坪县林业公安立案进行调查,并根据群众举报将东升村村支书李云清依法拘留。李云清以及不少村民上访时认为,他们是在华坪乡党委书记唐德明等人的要求下砍伐树木的,受惩罚的不应该是他们。1999年,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于1999年8月对唐德明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9月侦查终结,认为唐德明的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