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121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完善“权益法”规定的建议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伊春林校
黑龙江省林业厅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1年06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F233
关键词
权益法
股权投资差额
所有者权益
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
投资收益
追加投资
投资准则
净利润
文摘内容
为了规范企业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 1998年 6月 24日制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要求从 1999年 1月 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通过对该准则的学习和研究,认为存在以下与权益法核算有关的两个问题,现在提出来做一下探讨。 第一个问题是:该准则正文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收益时,应以 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 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我认为上面加点的文字应改为“采用权益法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具体理由请看该准则指南中例 15。 该例中 A企业对 B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原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由于追加投资改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