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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的林业法制



编号 zgly000045702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隋唐五代时期的林业法制

学科分类 220.99;林学其他学科

作者 林鸿荣 

作者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 

母体文献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 2006,5(1)

页码 24-28

年份 2006 

分类号 S7-09 

关键词 隋唐五代  林业法制  永业田植树 

文摘内容 “令”是现存隋法的基本形式, 也是林业法制的基本形式。“弛山泽之禁”、“均田”、厚偿运河植树等规定, 皆以“令”的形式表达。唐法律、令、格、式、格后敕并行, 不少条文涉及林业, 但与田制配套的植树规定则因田制变化在唐前期与唐后期显著不同。五代十国基本沿袭中晚唐的林业法制, 但有其值得重视的特点, 如后周、南唐、北汉视林业为生存发展之所需, 一些规定较前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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