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63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税制改革对松香行业影响初探
作者
唐洪林
作者单位
福建省龙岩地区长汀林化厂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8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426
关键词
税制改革
行业影响
松香
增值税
特产税
松脂
林化行业
松节
税率
产品税
文摘内容
从1994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进行了税制改革,实行新的增值税征收办法,并于同月30日发布了新的农业特产税征收规定,经过一年多来的实施,对我们林化行业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将长汀林化厂一年来实施情况作一分析。税制改革使我们松香行业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销售收入由原含税收入改为不含税收入;二是将原征收收购环节的松脂中间产品税取消,原销售松香的产品税用增值税取代;三是税率变化,由原10%的产品税率和松节油8%增值税率全部改为17%税率,特产税由5.5%改为二道环节征收计22%(含地方附加,我县计征额由上年吨松脂800元调为1500元)。因此,对林化行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以1994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