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244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乡镇林业站应成为征收林业“一金两费”的主体
作者
简建华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2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乡镇林业站
林业生产
木材购入
木材加工企业
木材生产
木材消耗量
建设银行
供应证
商品材
工程结算审核
文摘内容
林业部门依照国家政策法令对木材征收的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保护建设费(以下简称“一金两费”)是国家为扶持林业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林业生产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了减少林业“一金两费”的流失,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抓好以乡镇林业站为主体的源头征收工作。乡镇林业站是最基层的林业事业单位,具有在本辖区范围内行使林业行政执法和组织、指导、服务、管理林业生产的职责和职能,乡镇林业站应将林业“一金两费”的征收当做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加强对商品材生产的监督管理。搞好商品材生产管理,是加强林业“一金两费”征收工作的基础。乡镇林业站在加强商品材生产监督、管理上应抓好木材采伐前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