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619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如何正确适用林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作者
黄宗华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6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2.63
关键词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林业行政执法
当事人的陈述
一般程序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程序
正确适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执法人员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摘内容
林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林业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简易程序是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三个基本类型之一,是在一般程序基础上的简化。以《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依据,充分、恰当地运用简易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能够迅速、简便地处理林业行政案件,充分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率。 林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该条规定、林业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