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2799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商品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保健
年卷期
2006,(11)
页码
5-5
年份
2006
分类号
F426.7
关键词
农业部办公厅
兽药名称
商品名称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命名原则
动物卫生监督
兽药生产企业
文摘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规范兽药商品名称命名和审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以下简称《命名原则》, 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农牧发[1998]3号)中“兽药专用商品名命名原则”同时废止。兽药生产企业要按照《命名原则》命名兽药商品名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此《命名原则》审查和审批兽药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