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20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纵火烧山 罪责难逃
作者
王南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纵火烧
县人民法院
刑事责任能力
剥夺政治权利
公开审理
森林火灾
法医鉴定
打火机
人员鉴定
活立木蓄积
文摘内容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放火烧山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颜家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颜家足,32岁,系沅陵县池坪乡双合村村民。该人好吃懒做,加之家境贫穷,玩世不恭,时常无事生非,破坏村集体财物,并多次蓄意放火但未成功。去年3月4日,正值池坪乡赶场,颜家足趁村组无人发现之机,窜至铁龙湾山脚下,用打火机点燃茅草,引发森林火灾。但该次火势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3月12日,颜家足不思悔改,再次乘人不备,窜至五里峰山脚,用打火机点燃路边的杉叶。由于当天风势较大,火灾燃烧迅猛,数小时后,便燃遍整座山林,并将在五里峰山上捡柴的农妇肖桂英活活烧死。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