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836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业处罚de一个案例
作者
黄有斌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宣州市
采伐许可证
木材
非法收购
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采伐证
具体行政行为
电话通知
行政处罚决定
文摘内容
[案情]1998年11月,因兴修安徽省宣州市东干渠高文支渠,需砍伐宣州市文昌镇川山村占鸡山三分之一面积的集体林木。当月24日,川山村委员会(下称“川山村”)决定将鸡山林木全部拍卖。29日,该村与包玉华、包光明、包庆年签订《鸡山林木出售合同》,约定川山村将鸡山林木全部出售给包玉华等3人,总价款7700元,“出口证明、农特产品税由甲方(注:即川山村)承担,或在本镇范围内的一切税收由甲方承担。”当日,包玉华3人将7700元交付川山村。合同签订前后,川山村均未办理鸡山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包玉华3人在未验明林木采伐许可证,询问川山村办理采伐许可证一事未果的情况下,即雇请人员于1998年12月中旬至次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