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4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简谈税制改革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调整
作者
黄成利
作者单位
南宁市新城福利五金总厂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1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31
关键词
增值税会计
税制改革
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产品销售税金
产品销售收入
待扣税金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文摘内容
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由原来的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实现了真正的价税分离。即税基改变,原增值税以含税销售额为税基,新增值税则以不含销售额为税基。这一变化.必然会对会计处理办法产生影响。但是,由于新会计制度是先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颁布和实行的,因而在会计处理上应作相应的调整。一、关于会计科目森工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勺c新制度原设置了”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待扣税金”、”‘应交税金”等科目,核算增值税的计提,已交、未交、留待抵扣等相关业务。但是,新的增值税采取了价税分离抵扣法,企业进货成本和销售收入均不含税(价款和增值税额分别注明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增值税的抵扣、已交、